根據《水利部關于加快推進河湖管理范圍劃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號)和《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委辦〔2017〕42號)、《廣東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加快推進河湖管理范圍劃定工作的通知》(粵河長組〔2019〕1號)等文件精神,為切實加強我區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嚴格管控水域岸線等水生態空間,我局依法委托了第三方技術支撐單位開展我區主要河流、湖泊管理范圍劃定工作,并將劃定成果發布在清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時間:2020年9月11至2020年10月10日結束,期間我局暫未收到社會對《清遠市清城區河湖管理范圍劃定成果(征求意見稿)》的意見或建議。
特此說明
清遠市清城區水利局
2020年10月26日